知名企業家孫大午尋釁滋事等罪成  判囚18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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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07/28 17:50

最後更新: 2021/07/28 17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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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名企業家孫大午尋釁滋事等罪成  判囚18年

內地知名企業家、河北大午農牧集團創辦人孫大午被告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、妨害公務、尋釁滋事等多罪,法院周三(28日)一審判決罪成,執行有期徒刑18年,並處罰金311萬元(人民幣,下同)。

根據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微信公號消息,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判決,被告人孫大午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、妨害公務罪、尋釁滋事罪、破壞生產經營罪、強迫交易罪、非法採礦罪、非法佔用農用地罪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,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,並處罰金311萬元,

對被告單位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,以及其餘被告人依法判處相應刑罰。

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,被告人的親屬、群眾代表旁聽了案件審判。

孫大午以1000隻雞和50頭豬起家

現年67歲的孫大午,1985年以1000隻雞和50頭豬起家,創立大午集團,曾被譽為中國企業家的良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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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大午曾發表《悼念李慎之(20世紀晚期中國自由知識分子代表人物)》等文章,被控嚴重損害國家機關形象遭整治,在法律學界引起廣泛議論。

此次被拘控,是孫大午第二度陷獄,2003年5月他被控向3000多戶農民發放貸款逾1.8億元,被當局以非法集資罪名收押。最終,孫大午被徐水區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、緩刑4年,罰款10萬元,大午集團同時也被判處罰金30萬元。對於判決,當時孫大午曾表示「我無罪,但我服法」。

責任編輯:鄧國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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